第20231213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拍卖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
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3年12月7日、8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我行
受委托,我行定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公开拍卖如下标的租赁权。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的为准。
一、拍卖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 首月租金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 | 备注 |
1 | 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7号厂区内第11幢厂房 | 40 | 2080 | 7000 | 2年 | 从第二年开始递增3%;合同期满重新评估公开招租。 |
2 | 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7号厂区内第12幢厂房 | 60 | 3120 | 10000 | 2年 | |
3 | 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7号厂区内第14幢厂房 | 17 | 884 | 3000 | 2年 | |
4 | 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7号厂区内周边附带用地 | 300 | 3300 | 15000 | 2年 | |
5 | 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7号厂区内临时搭棚地 | 310 | 3720 | 18000 | 2年 | |
6 | 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7号厂区内车位共20个 | 306 | 5049 | 24000 | 2年 | |
情况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为新租户的,租期从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2、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3、原租户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才能获得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4、上述标的物目前未腾空,如非原承租人成交的,按原承租人腾空后的现场现状再行移交。 |
二、拍卖条件:
1、佣金收取标准:按照成交价租期、租金总额的5%向承租人收取拍卖佣金。
2、买受人须接受委托方《租赁合同》等所有条款。
3、租赁条件:
(1)承租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出租的标的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事项以及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危害物品,不得经营有严重污染及危险物品、音响及黄色音像、医院、卡拉OK等和政策不允许经营的业务,不得影响附近单位及居民的正常工作及生活。如不违反要约条件变更租赁房屋用途,应提前1个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3)承租人必须遵守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房屋的安全。
(4)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5)根据有关规定,最终拍卖结果须进行5个工作日的成交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拍卖人在公示结束后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公示期间如因拍卖结果被宣布无效或取消的,按不成交处理。拍卖人、委托人退回拍卖佣金和成交价款,但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6)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出租房屋或政府回收土地、企业对该范围土地进行“三旧”改造或企业改制需要处置资产时,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依时迁出,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因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有意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行账户(户名:湛江市拍卖行,账号:4460400104000278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湛江赤坎支行;以到账为准)并于2023年12月11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银行缴款单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759-3338792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3栋二楼
展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8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我行
拍卖行网址:https://www.zjspmh.cn/
湛江市拍卖行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