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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40202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来源:湛江市拍卖行 编辑:湛江市拍卖行 发表时间:2024-01-18 16:40  点击:453 次   【字号 】 【打印】 【关闭

拍卖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

拍卖时间:2024年2月2日上午10时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4年1月29日、30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我行


受委托,我行定于2024年2月2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公开拍卖如下标的租赁权。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的为准。

一、拍卖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

(㎡)

租赁期限

起拍价
(元/月)

竞买保证金(元)

招租业态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48号首层

204.88

5年

 42025

500000

商业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48号首层(临建部分)

445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48号二层

204.89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48号二层(临建部分)

445

备注:1)上述标的为两层建筑物,证载地址为湛江市霞山解放东路21号(实际移交地址为解放东路48号),按结构类别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证载面积为409.77㎡混合结构;一部分是临时建筑,面积约890㎡,钢结构。(2)上述标的需整体承租,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内按照“谁使用谁维护”原则,房屋发生渗水、漏水、下水道堵塞等问题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及支付费用。(3)租赁期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4年年租金标准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第5年年租金标准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租期届满后重新评估及招租,原租户有优先权。(4)上述标的按有关规定和标准,需进行安全加固修复后才能正常经营使用。承租户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给予4个月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内,承租户须按出租方已委托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可靠性及抗震检测鉴定报告》(报告编号:仲恒鉴字[2023]GD01548)的相关要求对该资产进行加固修复(承租户承担所有费用),并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常经营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等后果自负。如超过免租装修期仍未通过出租方审核,须按合同约定正常缴纳租金。(5)承租人须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保持整洁卫生;承租人须自觉配合出租方做好各种检查评比工作;承租人应坚决遵守执行门前“三包”及合同各条款,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重新公开招租。(6)水费单价按4.50元/吨、电费单价按1元/度收取(如有变化,按市场调价适当调整),如涉及特殊行业水费、垃圾处理费等应由承租者缴纳的费用,须按相关职能部门规定收取。

二、拍卖条件:

1、佣金收取标准:按成交价一个月的租金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2、买受人须接受委托方《房屋租赁合同》等所有条款。

3、租赁条件:按租赁合同约定或租赁标的情况说明。

1)承租人必须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出租的房地产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事项以及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危害物品。

3)承租人必须遵守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房屋的安全。

4)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5)根据有关规定,最终拍卖结果须进行5个工作日的成交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拍卖人在公示结束后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公示期间如因拍卖结果被宣布无效或取消的,按不成交处理。拍卖人、委托人退回拍卖佣金和成交价款,但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6)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出租房屋或政府回收土地、企业对该范围土地进行“三旧”改造或企业改制需要处置资产时,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依时迁出,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因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有意者,请于2024131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行账户(户名:湛江市拍卖行,账号:4460400104000278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湛江赤坎支行;以到账为准)2024131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银行缴款单到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759-3338792  

   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3栋二楼

展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30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我行

    拍卖行网址:https://www.zjspmh.cn/   

 

                                                  湛江市拍卖行

                                                 2024年1月18日


房屋租赁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