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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41210期租赁权联合拍卖公告

来源:湛江市拍卖行 编辑:湛江市拍卖行 发表时间:2024-11-22 09:48  点击:217 次   【字号 】 【打印】 【关闭

拍卖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时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4年12月4日、5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咨询拍卖人

受委托,定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公开拍卖如下标的租赁权。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的为准。

一、拍卖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

面积

租赁

期限

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备注

1

湛江市赤坎区大通街83号

146

3

1898

7000

租金每年递增3%

2

湛江市赤坎区永安街5号

165

3

2145

7900

租金每年递增3%

3

湛江市赤坎区南兴街39号

511

3

6643

24000

租金每年递增3%

情况说明:拍卖成交后,标的现状整体移交给承租人,租期从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拍卖条件:

1、拍卖佣金收取标准:按成交价租期、租金总额的3%向买受人收取。

2、买受人须接受委托人《租赁合同》所有条款。

3、租赁条件:按租赁合同约定或租赁标的情况说明。

1)竞买人必须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出租的标的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事项以及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污染源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3)承租人必须承担物业使用的安全责任。

4)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5)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迁房屋或政府回收土地、企业对该范围土地进行“三旧”改造或企业改制需要处置资产,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依时迁出,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因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有意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户名:湛江腾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30001230900009472,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以到账为准)并于2024年12月6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银行缴款单到湛江腾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759-3338792、0759-3294066  

   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首层之九

展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5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咨询拍卖人

    拍卖行网址:https://www.zjspmh.cn/

 

 

                                      湛江市拍卖行

湛江腾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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