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拍卖公告 (2025)产权第029号
拍卖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多功能厅
拍卖时间:2025年2月8日上午10时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年1月23日、24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行
受湛江市东海林场委托,定于2025年2月8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多功能厅,公开拍卖位于湛江市东海林场东简工区、井头工区因台风“摩羯”受损林木第二批林木拟砍伐的256.593亩林木(详见粤华信评报字[2024]第05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起拍价¥282835元,竟买保证金¥56000元。
标的情况说明及转让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委托方只负责办理该林地的林木采伐证,其它相关手续(如运输证、检疫证)由买受人自行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2月6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户名: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邮政银行湛江市南桥支行;账号:944000010001899127(以到账为准,备注汇款用途:2025-029标的保证金)并于2025年2月6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银行缴款单到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为准。
联系电话:0759-3585833(交易中心)、0759-3338792(拍卖行)
拍卖行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3栋二楼
拍卖行网址:https://www.zjspmh.cn/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4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行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发布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湛江市拍卖行
2025年1月16日
附件1: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2:湛江市东海林场林木资产处置合同书
附件1: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缴款单;
4、受让意向申请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缴款单;
6、受让意向申请书。
上述资料以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湛江市东海林场林木资产处置合同书
湛江市东海林场林木资产处置合同书
甲方:湛江市东海林场 编号:
乙方:
甲方根据因台风“摩羯”受损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受损第二批林木东简工区、井头工区7个小班面积共计256.593亩的林木进行采伐更新,该林木资产价值经广东长林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粤华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与评估,取得了资产价值的评估数据。经报市自然资源局批复(湛自然资(营林)〔2025〕4号)并由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拍卖,现由乙方拍卖所得,双方也经现场踏查予以确认所要采伐的林木范围、面积。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特订如下条款:
一、地点:湛江市东海林场东简工区0900、2504、2505、2506、0801、1502小班、井头工区1401小班(详见:粤华信评报字[2024]第05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认的范围内的林木)。
二、树种及面积:树种木麻黄和相思树,面积256.593亩。
三、总价值及付款方式:
1.该林木总价值(含树桩)为 万(¥ 元)。
2.付款办法:乙方中标后将全部成交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乙方才能进场采伐该林地林木,否则,作弃权处理,由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处理。
四、采伐时间:采伐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历时3个月。乙方不能超期采伐,逾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自行处理。(因天气引起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只负责办理该林地的林木采伐证,其它相关手续(如运输证、检疫证)由乙方自行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乙方负责该林地的采伐工作及一切税费,自负盈亏(包括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起的)。
3、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规程进行,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要按双方现场踏查确认而划定界线范围内采伐,不得越界无关的其它林木,否则,要按照甲方的要求给予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乙方林地采伐、木材运输涉及社会周边群众的道路问题,但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6、乙方须严格按照采伐证载明的期限内完成砍伐及树桩处置,逾期未采伐的林木(含树桩)由甲方无偿收回,且不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经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砍伐期限的除外)。
六、与本合同的履行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 年 月 日起生效,林木采伐完后,此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湛江市东海林场
法人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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