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50418期租赁权联合拍卖公告
拍卖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
拍卖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10时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年4月14日、15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人
受委托,定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公开拍卖如下租赁权。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的为准。
一、拍卖标的情况:
标的明细表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现状 | 出租面积 (㎡) | 租赁期限 (年) | 起拍价 (元/月) | 竞买保证金 (元) | 是否有优先权人 (是/否) | 备注 |
1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铁架厂房 | 仓库 | 350 | 3 | 5600 | 200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2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10幢一层01号 | 仓库 | 120 | 3 | 1680 | 60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3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5幢03号 | 仓库 | 62 | 3 | 930 | 33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4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14幢02号 | 仓库 | 80 | 3 | 1120 | 41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5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10幢02号 | 仓库 | 237 | 3 | 7305 | 20100 | 是 | 捆绑出租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14幢01号 | 250 | |||||||
6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自建房 | 仓库 | 132 | 3 | 1848 | 68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7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6幢二层 | 仓库 | 71 | 3 | 994 | 36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8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11幢一层02号 | 仓库 | 144 | 3 | 2448 | 90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9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原车库 | 加工厂 | 35 | 3 | 490 | 18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10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1幢16号 | 仓库 | 20 | 3 | 260 | 9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11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1幢02号 | 商铺 | 20 | 3 | 1420 | 51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12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16幢 | 加工厂 | 230 | 3 | 2990 | 100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13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19幢一层 | 办公用房 | 100 | 3 | 1700 | 6100 | 是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14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20幢 | 办公用房 | 80 | 3 | 1040 | 3800 | 否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15 | 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一路5号第4幢01号 | 仓库 | 143 | 3 | 2002 | 7400 | 否 |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 |
情况说明: 1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原租户参加竞买的,应按照拍卖公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登记手续,经委托人确认后获得优先权,并在拍卖会上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2、拍卖成交后,如非原承租人成交的,按原承租人腾空后的现场现状再行交付,租期从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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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条件:
1、拍卖佣金收取标准:按成交价租期、租金总额的3%向买受人收取。
2、买受人须接受委托人《租赁合同》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所有条款。
3、租赁条件:按租赁合同约定或租赁标的情况说明。
(1)竞买人必须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出租的物业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事项以及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污染源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3)承租人必须遵守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房屋的安全,承租人承担物业使用的安全责任。
(4)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5)若承租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出租的物业进行装修、整改、加建等,必须书面向委托人申请并提交改建方案,待委托人同意后,才能实施,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未经委托人同意出租的物业进行工程施工的,委托人要求承租人必须立即整改,由此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承担。承租人自建的房屋投入使用后,产权归委托人所有。合同终止后,承租人不能擅自拆除加建的建筑物业,否则,委托人不退还押金给承租人,并追究承租人故意损坏委托人物业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6)承租人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领域内的特殊要求,确保安全合规经营,并做好日常安全、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租赁经营场地内外承租人所有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解决,与委托人无关。
(7)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迁房屋或政府回收土地、企业对该范围土地进行“三旧”改造或企业改制需要处置资产,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依时迁出,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因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有意者,请于2025年4月16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户名:湛江腾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30001230900009472,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以到账为准)并于2025年4月16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银行缴款单到湛江腾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759-3338792(拍卖行)、0759-3394166(腾顺)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首层之九
展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15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人
拍卖行网址:https://www.zjspmh.cn/
湛江市拍卖行
湛江腾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