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拍卖公告 (2025)产权第356号
拍卖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多功能厅
拍卖时间:2025年8月1日上午10时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年7月28日、29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行
受遂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托,定于2025年8月1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多功能厅,公开拍卖位于遂溪县岭北镇押册村村口总量为6093.2立方米玄武岩石头和遂溪县岭北镇庆丰村总量为833.33立方米玄武岩石头,起拍价¥193900元,竞买保证金¥40000元。
一、竞买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情况说明:
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和标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风险和安全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户名: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邮政银行湛江市南桥支行;账号:944000010001899127(以到账为准,备注汇款用途:2025-356项目保证金)并于2025年7月30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银行缴款单到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为准。
联系电话:0759-3585833(交易中心)、0759-3338792(拍卖行)
拍卖行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3栋二楼
拍卖行网址:https://www.zjspmh.cn/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29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行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发布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湛江市拍卖行
2025年7月22日
附件1: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2:石方转让协议
附件1: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缴款单;
4、受让意向申请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有效的组织类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缴款单;
6、受让意向申请书。
上述资料以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石方转让协议
石方转让协议
甲 方: 遂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地 址:遂溪县遂城街道遂海路64号
联系方式: 0759-7740398
乙 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甲方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位于遂溪县岭北镇押册村村口总量为6093.2立方米玄武岩石头和遂溪县岭北镇庆丰村总量为833.33立方米玄武岩石头进行公开拍卖,乙方参加竞拍并成功中标。
乙方在参与竞价前已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了处置单位在拍卖平台上发布的相关项目公告、交易条件、交易流程、竞价流程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并了解标的物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认真考虑了标的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乙方对拍卖过程及结果均予以认可,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合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等资料是《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组成部分。乙方已仔细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在拍卖会上,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乙方须按照要求缴纳该批石方的货款以及拍卖佣金,根据公开联合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石方为玄武岩,总量约为 6926.53 立方米(以现状为准),总价为人民币 。乙方在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给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名: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湛江分行;
账号:64056762141000003。
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齐货款,乙方应当向甲方按本合同总价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超过30日不交齐货款,甲方有权终止买卖合同,由此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次石方转运由甲方协调乙方实施运输,乙方需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调度,完成石方的转运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次交易石方总量以现场现状为准。
二、货物交割
乙方中标后,双方约定项目实施转运时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因此,乙方中标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石方的转运,逾期没有转运完毕,甲方有权收回玄武岩石头另行处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转运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遂溪县岭北镇工业园押册村口和岭北镇庆丰村林地。
2、运输方式:车辆运输。
3、装卸货费用及运费:由乙方负责。
4、运输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石方不接收、不转运,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无故不接收、不转运的石方,甲方有权对石方进行另行处置,处置所需费用有权向乙方索赔。
2、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延期履行,在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延期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遂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由本协议引发争议,进而产生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的,由违约方承担。
四、其他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全部提货完毕时,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伍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遂溪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2025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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