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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31121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来源:湛江市拍卖行 编辑:湛江市拍卖行 发表时间:2023-11-02 23:00  点击:590 次   【字号 】 【打印】 【关闭

拍卖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

拍卖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时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3年11月14日、15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我行

受委托,我行定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公开拍卖如下标的。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的为准。

标的名称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起拍价
(元/月)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位于湛江市人民大道中70号之二(原58号)的第五层厂房租赁权

1665.83

5年

14330

17


情况说明:

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现状移交。拍卖成交后,租期从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2、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一、拍卖标的情况:

二、拍卖条件:

1、佣金收取标准:按租期、租金总额的3%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2、买受人须接受委托方《厂房租赁合同书》等所有条款。

3、租赁条件:

1)承租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出租的标的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事项以及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危害物品。

3)承租人必须遵守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房屋的安全。

4)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5)根据有关规定,最终拍卖结果须进行5个工作日的成交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拍卖人在公示结束后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公示期间如因拍卖结果被宣布无效或取消的,按不成交处理。拍卖人、委托人退回拍卖佣金和成交价款,但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6)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出租房屋或政府回收土地、企业对该范围土地进行“三旧”改造或企业改制需要处置资产时,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依时迁出,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因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有意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行账户(户名:湛江市拍卖行,账号:4460400104000278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湛江赤坎支行;以到账为准)并于2023年11月17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银行缴款单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759-3338792  

   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3栋二楼

展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15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我行

拍卖行网址:https://www.zjspmh.cn/   

 

 

                                                湛江市拍卖行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厂房租赁合同书  样本 (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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